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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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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硕士点及各位导师:

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知(学位中心[2011]16号),为更好地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评审与咨询工作,要求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就专家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我校专职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包括正高、副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报送内容

需要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和联系方式信息,详见《专家信息简况表》(见附件1)。

1.专家从事的学科代码及名称,一级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2)填写。二级学科按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填写。

2.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学科。

3.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居民个人身份证号,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个人身份证号或军人军官证号等。

三、报送方法

请各硕士点在4月8日前按要求将本硕士点所有导师的《专家信息简况表》发送到研究生学院邮箱xzyxyyjs@163.com。我院将会在信息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集中通过教育部评估工作平台上报。

及时更新、完善专家信息库对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审及咨询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及提高我校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硕士点认真组织导师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完整性。

联系人:王小梅、胡忠浩

联系电话:85583708、85748499

附件:

研究生学院

201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