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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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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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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培养基地:

科研记录是记载和反映研究生科研进程和状况的直形式。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监控与管理,切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督促学生认真、诚信科研经研究决定,现开展 2023-2024 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二、检查对象

2021级和2022级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以及2023年9月前进入二阶段的同力在读学员。

三、检查内容

参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附件 1)。

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科研记录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取舍,严禁伪造、篡改、隐藏实验数据

2.科研记录的内容通常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目实验调查设计方案、实验 调查时间和地点、实验材料、实验调查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3.科研记录必须使用研究生统一印制带有页码编号的科研记录

4.科研记录应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或挖补;如有缺、页,应详细说明原因每页不得留有大量空白。

5.每次研究记录完成后,应由研究负责人和记录人在记后签名和完成记录时间

6.课题负责人或导师要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定期检查,并在记录上签署检查意见和检查日期,一般2个月为宜。

四、检查程序

1.导师自查所指导的研究生科研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和真实。

2.各二级培养单位在导师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院级督导、研究生管理人员集中检查本单位所有研究生的科研记录情况。

3.检查结果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中期考核。对科研记录问题较突出的研究生和导师要求限期整改。

4.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合理安排科研记录检查工作,填写

2023-2024 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总结表》(附件2)和《2023-2024 学年科研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检查情况进行抽检。

5.请各单位于 2023 年12月15日前将总结表和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PDF版(需分管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发送至邮箱:yjspyb866@163.com ,邮件以“二级培养单位名称+科研记录检查”命名。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309。

附件1: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

附件2:2023-2024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总结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科研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