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创建工作的要求,学校计划在全校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中实施“党建双创活动(培育)工程”,旨在引导研究生支部和党员按照“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的创建标准创新开展党的建设,大力提升党建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申报全国“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做好培育,打好基础。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自愿向所在培养单位进行申报,各培养单位初步遴选,可推荐支部1个、党员2名。经资格审核和遴选,最终确立10个样板支部和20名党员标兵培育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1.基本条件
(1)党支部成立1年以上。组织生活和组织制度健全,党建工作扎实,支部成员的学习科研积极性强,有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能及时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支部凝聚力强,帮扶机制健全。
(2)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突出问题,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学术团队或科研组织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2.资助标准:每个党支部给予创建经费3000元。
3.工作目标和任务
(1)教育有力。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研究生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2)管理有力。发展党员、党员培训、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研究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落实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稳妥有序。
(3)监督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监督研究生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教育引导等措施有效运用。
(4)组织有力。最大限度地把研究生组织起来,引领带动研究生投入学习、科研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5)宣传有力。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研究生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6)凝聚有力。善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组织引领研究生听党话、跟党走,成效突出。
(7)服务有力。常态化了解研究生困难诉求、倾听研究生意见建议,研究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8)卓有成效。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二)优秀党员标兵
1.基本条件
以一、二年级研究生党员为主体。学业成绩优秀,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
2.政策支持
导师和课题组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各学院在其参加党员学习培训、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创业实践、就业见习等方面优先推荐安排,研工部根据情况给予相应支持。
3.创建工作目标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4)综合表现优异。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参评支部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申报书》(附件1)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审核初选后向研究生工作部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个支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选。
2.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对象,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申报书》(附件2)提出申请,经导师、辅导员、党支部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审核遴选后向研究生工作部推荐(每个支部最多1名,各学院最多推荐2名),研工部组织评选。
(二)时间安排
10月22日前支部和个人向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10月29日前各培养单位向研工部提交推荐名单和申报书
11月5日前专家评审推荐
11月8日公布立项名单
(三)项目管理
1.项目自立项到结项周期为1年,年中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项目终止。
2.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等工作。
3.各培养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党建双创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检查,提高创建实效。
4.双创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考评内容。原则上从中遴选产生“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校研究生党员标兵”,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创建和表彰项目。
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516-8326329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