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就近期相关工作及考生关心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并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人事档案调取
拟录取考生请将《调档通知(硕)》(附件一)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档案须由单位(部门)寄出,请勿个人邮寄。
具体要求及邮寄方式请参照(附件一)中说明。
三、定向培养协议
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学习协议(《徐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并于4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不需要再调个人档案。
四、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应本人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下载专区”下载),并于4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
五、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省内及部分省外党员组织关系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部分没有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外党员用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学一周内交至各二级学院(基地),按照《徐州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附件二)转入。
团组织关系:请与本科院校团组织负责人保持联系,保管好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开学后统一公布转入团支部名称,完成线上线下转接。
六、生源地贷款
拟录取考生如办理生源地贷款,在新生报到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须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并在回执单右上角铅笔注明姓名、学号、学院、手机号。
七、住宿安排
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审核制,需要住宿的新生,须在复试个人信息表中提交住宿申请,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申请校外住宿的新生,报到时请提交一式两份的《研究生校外住宿协议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下载专区”下载)。
八、户籍迁移
拟录取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关系移至本校,具体流程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附件三)。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