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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理论教学听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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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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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强化过程管理,更好地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拟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理论教学听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的课程范围:研究生院听课以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课程为主(课程安排见附件1),各学院组织听取本学院开设的课程(各学院的开课情况见附件2)。
   二、听课的课时要求: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听课应不少于6学时(第一周应不少于2学时),学院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听课应不少于2学时。学院要组织同行专家的听课工作。
   三、听课的方式方法: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针对性听课。听课过程中原则上只听讲、观察,不发言;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和上课学生进行交流,并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详见附件3),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师的教学态度等进行评价。《评价表》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听课的安排落实:听课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总体安排。研究生院听课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安排落实,各学院听课工作由各学院自行落实。
   五、听课的反馈跟踪: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将听课情况和听课老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向任课教师及所在学院反馈。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研究解决。
   六、听课结果的备案:各学院对本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专业课教师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于学期结束前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学院盖章后)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15),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yjspyb866@163.com,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落实研究生理论教学听课制度,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为进一步改善研究生教育教学决策提供依据。
联系人:岳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83262309
附件
1.2020-2021学年秋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
2.课程开设学院归属
3.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
4.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