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的基本条件
申请硕士研究生带教的在岗导师须通过聘期考核且符合《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3〕7号)(附件1)要求的相应条件。
具体条件如下:
申请带教硕士研究生,除具有我校硕导资格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龄≤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
(二)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上一年度所带教研究生出现论文盲审不合格、抽检结果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原则上应具有辅助带教研究生的经历,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讲授本专业必修课程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课程或选修课程,无教学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五)无学术不端行为。
(六)学术型硕导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同时满足以下学术条件:
1.主持在研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结余纵向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论文至少3篇;或在SCI(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授权1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主编1部学术专著。
3.论文及科研成果,应以“徐州医科大学”(含“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为知识产权单位。近两年新建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导师以及学校新引进的导师,对其学术成果的所属单位不作要求。
(七)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其所在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的组织管理
1.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进行初审,经单位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拟通过的导师名单予以公示(包括特殊情况审核材料),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单位方可组织202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
三、材料提交
1.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名单《202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
2.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超龄导师)需填写《202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申请审核表、论文、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复印件),同时提供在研经费证明(附件4)。
3.各单位审核通过的公示截图。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由二级培养单位统一发
送到邮箱yjspyb866@163.com,命名格式:202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_**学院,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至行政楼215室培养办。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7月25日。
二级培养单位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联系电话:0516-83262309,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3〕7号)
附件2:202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汇总表
附件3:202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表
附件4:202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科研经费余额证明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