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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 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研究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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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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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构建校企协同育人体系,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附件1)要求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26〕10号)文件精神,定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省产业教授选聘、在聘产业教授年报和聘期届满产业教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选聘工作

即日起—10月8日,请各学院组织产业教授申报人填写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提交签字盖章PDF版申报书(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和佐证材料PDF,详见附件2。

二、年报、考核工作

即日起—10月8日完成

1.在聘产业教授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s://jsxw.jsed.edu.cn/,以下简称研究生平台)如实填写上一年度基本数据(25年自然年度工作情况);

2.2023年度选聘人员开展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报送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

3.2021年度选聘人员填写期满考核申请书(见附件3)、上传PDF签字盖章扫描件,期满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三、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查申报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情况,规范开展产业教授遴选、公示、申报等工作。选聘对象主要是在企业、科研院所从事技术研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一线专家,不支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生申报。每位申报人仅限申请一个产业教授岗位。在聘产业教授不得重复申报。

(二)年报、考核管理

1.产业教授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由聘任学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学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2.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教授,经聘任学校和产业教授本人同意,可直接续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0516—83262309。

附件:1.《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

2.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研究生导师类)

3.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研究生导师类)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