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 > 科研学术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1
浏览:

各学院、培养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文),现将我校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和经费资助

(一)创新计划分科研创新计划实践创新计划

(二)创新计划由各学院/培养基地组织初评申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报省教育厅立项审核。

(三)创新计划的申报名额和资助形式。

1.限额申报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 年)实施方案》(苏教研〔2020〕7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培养基地的申报限额参照2020年研究生招生人数进行分配(含博士,见附件4)。

2.经费来源及资助标准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的经费来源为省级财政的创新计划引导资金和我校设立的资助经费,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1.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8万元/项

3.博士研究生创新计划的申报不予限额。

二、申报对象

(一)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原则上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三)已承担本项目未结题者不可申报(含博士)。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二)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

(三)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实践能够得到保证。

(四)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创新计划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申报与评审要求

(一)创新计划由各学院/培养基地根据申报限额,组织自评后,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查评议、提出立项名单。

(三)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报分管校长批准立项,推荐为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四)对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项目管理

(一)省教育厅负责形式审查、立项公布、项目督查。

(二)我校研究生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评审、经费安排和报销、过程管理、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等。

(三)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四)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并审核其报销内容。

(五)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六)项目承担者导师及学院/培养基地应做好项目结题审核相关工作,未能结题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毕业。

(七)研究生院负责结题审核及归档工作;项目结题后,省教育厅将随机抽取名单,通过汇报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督查。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明细参见附件6,各类申报表格参见附件1-3。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二)填写附件3-1和3-2时按各学院自评排名顺序汇总

(三)材料报送方式

1.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版经导师、学位点、学院/培养基地签字盖章后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主校区行政楼215室);

2. 申报书PDF版以: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10313徐州医科大学+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科研CX10313徐州医科大学0710生物学-硕士张三

3.学院/培养基地汇总个人申报书PDF版后,将文件夹和邮件名以“学院/培养基地+研创申报+报名人数”命名,例:“基础医学院研创申报5人,统一发至邮箱yjspyb866@163.com;

4.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报送完毕,方视为完成申报。概不受理个人申报。

5.请各学院、培养基地管理老师认真负责,按照各单位情况自行通知,积极联系学生和导师,及时组织自评,优化工作流程,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三)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4月12日。

联系人:岳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309


附件1-3:各学院/培养基地名额分配各类申报表格

附件4:各学院申报限额

附件5:专业代码参考表

附件6: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7: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日


  • 附件【附件1-7.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