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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二次核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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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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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同等学力人员同质化培养意识,规范学位论文全过程监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二次核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培养单位初次预答辩待核定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10月11日下午14:00,主校区行政楼203会议室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准备

       1. 预答辩前提交材料:至少提前一天,将PPT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yyjsxw@126.com。

       2. 预答辩现场提交材料:学位论文(5份,1份/专家,无需胶装)、《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5份,1份/专家)、《预答辩质量评议表》(1份)。

       3. 以上所提交材料均需进行匿名处理(隐去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其中,《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与《预答辩质量评议表》只填写专业与论文题目。

     (二)考核流程

      1.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预答辩抽签;

      2.按抽签顺序进行预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人;

      3.专家提问,填写预答辩意见表,并进行无记名投票。

     (三)结果录入

      1.考核结束一周内,需完成研究生服务系统内的预答辩考核结果输入工作。

      2.导师及培养单位管理人员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存入学位档案袋。

     四、考核结果处理

     本次考核成绩为预答辩的最终结果。通过者,进入后续培养环节;不通过者,终止本批次学位申请资格。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