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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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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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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19]16号)相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二、评选条件

1. 论文选题适切,研究水平优异,文本写作规范。详细指标参见附件1。

2. 学位论文校外盲审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

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将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故,各单位要“优中选优”“不搞平均主义”,确保“凡优必推,所推必优”。

三、评选名额

1. 博士生:不超过1人

2. 硕士生:不超过本学期硕士毕业生总人数的5%。具体推荐限额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 答辩委员会评议及推荐

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整体质量及答辩情况,评议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会”)审议

1)博士生:分委会依据各答辩委员会评议结果,审议推荐名单,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2)硕士生:分委会根据本学院推荐限额,依据各答辩委员会评议结果,审议并等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需确定推荐优先顺序),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各培养基地按分配限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在本单位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3. 学校评审及公示

各单位所推荐学位论文仅具备优秀推荐资格,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论文进行通讯或会议评审,最终拟定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五、表彰

对获奖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将分别颁发“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和“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六、资格取消

对已获批准的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或论文作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有关条例处理。

七、材料报送

推荐汇总表(附件3)、学位论文、支撑材料(如有)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邮箱xyyjsxw@126.com)。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联系人:程老师 臧老师

话:0516-83262306


附件:

1. 评审指标

2. 推荐限额

3. 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6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