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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使用违章电器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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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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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学校对主、西校区研究生宿舍安全卫生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有部分研究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现对相关宿舍进行通报,请各培养单位加强批评教育。

另依据《徐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三章第三十六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违章电器的,没收其器具,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取消该学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的规定,针对被通报的宿舍中再发现使用违章电器的研究生同学,将予以相关纪律处分,并一律取消下一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特此通报。

                      研工部

20201231

附:相关宿舍名单

主校区11号楼109112113212216220505宿舍

主校区12号楼104306309312宿舍

西校区女生楼101107111205宿舍

西校区男生楼105113412514宿舍

西校区博爱街南楼204402408411宿舍

西校区博爱街北楼519533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