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学校对主、西校区研究生宿舍安全卫生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有部分研究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现对相关宿舍进行通报,请各培养单位加强批评教育。
另依据《徐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三章第三十六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违章电器的,没收其器具,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取消该学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的规定,针对被通报的宿舍中再发现使用违章电器的研究生同学,将予以相关纪律处分,并一律取消下一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特此通报。
研工部
2020年12月31日
附:相关宿舍名单
主校区11号楼109、112、113、212、216、220、505宿舍
主校区12号楼104、306、309、312宿舍
西校区女生楼101、107、111、205宿舍
西校区男生楼105、113、412、514宿舍
西校区博爱街南楼204、402、408、411宿舍
西校区博爱街北楼519、533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