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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24年度江苏省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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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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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外培养基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关于评选推荐2024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工作,请各培养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参评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2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中至少获得1次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2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中至少获得1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荣誉称号参评资格

1.受过纪律处分者;

2.被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如期获得学位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各学院、校外培养基地按照候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候选人。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培养单位评审。应在培养单位党政共同领导下进行,由各培养单位参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试行办法(修订)》,根据实际制定各自评定实施细则。评选公示无异议,将评选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三)研究生工作部评审。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推荐7名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以及2名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学校。

五、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418日(周四)173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材料以学院或校外培养基地命名)。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

2.省优秀毕业生推荐相关成果汇总表(附件3)及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相关成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

4.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6)电子版

联系电话:0516-83263293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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