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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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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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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里的数据报送工作(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

二、具体报送任务

本次任务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补报学校新增的硕博导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已在库专家的基本信息;三是对因师德师风、退休、离职等原因不再参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

三、报送原则

1.所上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且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2. 原则上,专家报送工作应是在专家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3. 报送的所有信息应准确、有效。特殊情况请及时反馈。

四、报送流程

1. 研究生院梳理专家库中已有的信息形成基础数据表(表单另行发送给各研究生管理单位的管理老师),供相关单位参考。

2. 各单位按照具体报送任务,合理部署并完成:

1补报学校新增的硕博导专家信息:未在原基础数据表中出现的导师,需将个人信息按照模板填写完成。原则上只补报有实际带教或即将带教研究生的导师。

2)更新与完善已在库专家的基本信息:各单位对基础数据表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更新,特别注意核对专家所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研究方向、学术兼职、行业兼职、是否学科评议组成员、是否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是否有实务工作经历等信息。

专业型导师另应注意“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领域”应按照国家2021年版最新代码进行更新。

3)对因师德师风、退休、离职等原因不再参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对于退休后还想继续当专家的,可不做退库处理。

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3. 请各单位于310日前将《教育部专家库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yjsxw@126.com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报送内容与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相关材料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附件: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联系人:程慧敏 臧梦云

      联系方式: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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