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导师岗位职责,完善导师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现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文件,开展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导师执行聘期制,聘期为5年。本次考核对象为2020年新晋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其他不在本考核期间,但存在违反国家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等行为的导师,可由培养单位提出,提前解除聘任关系。
二、考核类型
根据考核对象带教研究生、在岗状态、获荣誉称号等情况,分以下4类进行考核(见附件1):
1. 带教考核类: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具有研究生带教任务的导师。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科学研究、育人成效等。
2. 资格考核类: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没有研究生带教任务的导师。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年度任务与信息更新情况等。
3. 免(不)考核类: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已退休且无带教任务的导师,不考核;2021~2024年度通过聘期期满考核的导师,给予免考核资格;获校级及以上“十佳导师”(含提名奖)的导师,给予免考核资格。
4. 需依托校内学院进行资格考核类:2020年,依托非研究生独立培养单位遴选的导师。需自行联系校内学院(学位点),由学院(学位点)根据学科发展、实际合作需要等进行资格考核。
三、考核结果应用
对因不履行导师岗位职责,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研究生培养存在重大事故,或连续2年不进行导师服务系统更新,或与所在学院或学科失去联系以及解除合作,或其他培养单位认为不适宜续聘情况者,则聘期期满不再续聘。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 11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以下步骤。具体时间节点自行安排。
(1)导师完成本年度服务系统数据更新。其中,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民族、职称、学历学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所属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等数据,均需准确填写(操作说明见附件2)。
(2)导师填写聘期期满考核表(附件1),经所在学位点初次考核后,报所属培养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2. 12月15日前,各单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医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3. 12月底前,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会议通过的拟续聘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发放新一轮导师资格聘书。
学位办联系方式:程老师 臧老师(0516-83262306,xyyjsxw@126.com)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6900.htm
附件:
1. 聘期期满考核名单
2. 导师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