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同力人员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掌握经费的适用范围以及支出、报销、转账等业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费额度
每位同力人员分拨5000元人民币作为科研经费。
二、开支范围
(一)低值易耗品费、动物费。
(二)资料检索费、复印费、邮资费(不得超过500元)。
(三)科研协作差旅费、学术活动差旅费(不包含市内交通费)。
(四)科研论文、文献综述发表费。
(五)学位论文制作及印刷、装订费(不得超过500元)。
三、注意事项
(一)同力人员进入第二阶段后,至研究生院领取《研究生课题经费使用登记卡》(以下简称《经费卡》)。
(二)请人员合理规划使用科研经费,将有限的经费完全用于科学研究。每次使用经费开支以前都需经导师批准,并开具合法票据,发票 抬 头 为 “ 徐 州 医 科 大 学 ” , 社 会 统 一 信 用 代 码“12320000466007263H”。
(三)人员每使用一笔经费,需在经费卡上填写用途和金额,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四、经费报销流程
(一)报销前请仔细阅读报销单的填写说明,然后用计算机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报销单》,并将所有发票粘贴于《票据粘贴单》(使用详见https://cwc.xzhmu.edu.cn/info/1033/1302.htm),按照模板要求填写、注明用途、在“报销人”一栏签上自己的姓名,并请导师在“部门主管”一栏签字。
(二)在经费卡上填写日期、支付用途、支付金额(元)、结存、请导师在“导师签名”处签字。
(三)持经费卡和票据粘贴单到主校区行政楼 215 室(电话0516-83262309)登记,并由研究生院领导签字。
(四)持已签字的票据粘贴单到行政楼 115 财务处报销。
五、相关附件
请务必下载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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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