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硕士研究生全面了解我院教学情况,方便其进行学位课程的学习,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课方法及要求
(一)新生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参考研究生课程选修登记表和课程表,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必修和选修课程,然后登陆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学生服务系统”进行选课。选课后,应打印《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选课计划表》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选课结果表》,连同《研究生课程选修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院系存档。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应修满30学分,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
(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应修满16学分,其它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满20学分,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课。
(四)研究生所选定的课程一旦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须经导师、学科同意,由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在开学第二周之前到研究生学院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二、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课
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课的学习,在研究生进入科室后由学位授权点负责开设。专业课学时不少于90学时(不少于3学分);专业外语课为30学时(1学分)。
三、专业讲座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3次以上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具体要求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课程学习方式
研究生开设的课程为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主要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课程和组织考试。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课以集中授课与自学、课外辅导与讲座相结合的方式,由学科具体负责开设和实施考核。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等相结合的方式。上课时间自主安排,但选课研究生须在毕业前修完规定的课程。
五、课程考核
对研究生选修课程的考核方式为理论考(笔)试和实践(验)考试两种。课程理论考(笔)试记分为百分制,并实行学分制。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计算学分,选修课不低于60分方可计算学分。实践(验)考试以考查检验实践操作技能为主,成绩占比和结果评价由学科和院系自主确定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凭三级医院证明到院系办理缓考手续,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六、成绩
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成绩,最终由研究生学院开具成绩单,并加盖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的公章后方可生效。
七、附则
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