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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增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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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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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学院研究生学院文件

徐医研教[2010] 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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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增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部及各学科、专业: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优化学科布局,调整学科结构,充分发挥学校办学自主性,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加快建博步伐,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我校拟开展自行增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工作,请各有关院、系、部及各学科、专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完成本次增列工作。

一、自行增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的范围

1、我校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下的尚未授权的各二级或三级学科(附件一)。

二、自行增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的基本要求

1、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化学科布局,调整学科结构,注重可持续发展;避免学科建设的盲目性和片面追求增加授权点数量的倾向。

2、要以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就业前景为导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拟申报增列的硕士点必须具备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条件(附件二)。

三、自行增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的办法

1、具备申报授权点基本条件的学科点填写《徐州医学院自行增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附件三)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同时提交所填写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院系对拟增列学科点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合格后方可报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审核、汇总申报材料。

4、研究生学院提请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候选学科名单提交会议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各拟增列学科点的汇报,审核有关材料,处理异议情况,并对是否同意增列进行表决,审定学校拟增列的学科点。

5、研究生学院将拟增列的学科点进行公示,接受查询和异议。

四、自行增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的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拟增列的学科点将院系审核过的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学院招生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12月初,研究生学院审核材料。

3、12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核有关材料并进行表决。

4、12月底,研究生学院将拟增列的学科点进行公示。

2、电子版申报表亦可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至我学院信箱yj1088@163.com

3、我学院招生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忠浩

电话:0516-85748499,85583708

传真:0516-85748499

20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