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导带教资格申请审核的基本条件
申请带教的在岗博导须通过聘期考核且符合《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3〕7号)(附件3)要求的相应条件。
二、博导带教资格申请审核的组织管理
1.博导带教资格审核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博导带教资格开展申请审核工作,研究生院对二级培养单位博导带教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2.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在岗博士生导师进行带教资格审核,将申请审核通过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博导带教资格审核不严或不按时上报博导带教资格的二级培养单位,下年的招生计划将给予一定程度的核减。
3.博导带教资格实行申请审核制,未申请带教和审核不合格者均不参与博导带教资格排序。
三、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1.10月20日前,拟申请在2024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生的在岗博导,按要求填写《2024年博士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命名格式:2024年博士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表_**学院_**.docx)和纸质材料(申请审核表、论文、科研成果复印件)提交至二级培养单位。曾主持但无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专业型博导还须提供在研经费不少于30万元证明(附件4)。
2.10月23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名单《2024年博士生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2)及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导师申报材料报送行政楼207室研招办。
四、其他说明
1.二级培养单位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在岗博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请材料的博导,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024年博士生带教资格。
3.导师有学术不端行为,不认真履行导师岗位职责经认定情节严重的,导师聘期考核不通过的,以及在导师带教资格申请审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带教资格。
4.已经在2023年8月提交《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个人信息表》的博导无需重复填报。
5.成果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之后,论文只填写SCI期刊收录论文,本人必须是通讯作者,并注明中科院分区和发表当年影响因子,限填报五篇。
联系电话:0516-83262307,联系人:杜老师,邮箱:zsb85748499@163.com。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