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现将组织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重修申请对象
2021、2022级及之前相关课程成绩不合格(即未获得学分)的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研究生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课程成绩,根据2023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表(附件1),申请重修课程后,学院管理老师审核通过(流程详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2023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的上课时间安排为上课时间安排为9月4日开始(开学第二周)。所有课程均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老师及时通知到所属相关研究生并审核重修申请。
(二)请相关研究生关注课程表,及时申请重修,关注上课时间和考试时间。
(三)请相关研究生在所重修课程的作业、随堂测验和考试试卷上标注:“重修”。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309
附近1:2023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表
附件2:重修申请系统操作图解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