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和表彰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成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做好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在研究生培养模式和选拔模式改革(培养方案、培养内容、培养方法、优质生源选拔机制等)、教育教学环节(课程体系、教材教案、精品课程、教学评价、科研训练、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奖助体系等)、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学位论文标准、学位授予质量评价等) 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奖项设置及标准
1.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预计评选不超过9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不超过3项。具体数量另行通知。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2.奖项标准
特等奖: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实践上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具有在国内推广的前景。
一等奖:理论上有创新,实践上取得明显效果,对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较大作用,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具有在校内、外推广的前景。
二等奖:理论上有价值,实践上取得较好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明显作用,在校内处于先进水平。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一般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且取得显著成效,示范作用明显,具有推广价值,取得较高认同度,在省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2.申报对象以各学院、培养基地和研究生教师为主体。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应当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所有成果的主持者、参与者均应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3.教学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并注明申请人先后顺序、单位排序以及贡献比例。与校外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的,校内单位应排第一位。
4.每项成果主持人只能以成果主持人身份申报1项成果,在其它成果内作为参与人,可参与申报1项。
5.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四、工作安排
1.即日起至9月份,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组织材料、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
2.10-11月,研究生院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申报期间,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培训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学校将根据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文件通知,优先考虑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推荐。
2.学校对获奖成果授予校级成果奖荣誉证书。
请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做好优化整合工作,科学布局和谋划,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总结与提升,凝练特色教学成果,为进一步申报江苏省和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做好充分准备。
联 系 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3262309。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2024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参考学习)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