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学术管理,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管理中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作用,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徐医大委〔2021〕21号)有关规定,徐州医科大学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任期已经届满,经研究决定,拟近期启动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部),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推荐委员候选人人选。
2.教授代表大会推选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人选。
3.候选委员人选确定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后,报党委常委会批准,确定学术委员会正式人选。
三、委员名额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实际工作需要,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21-25名之间单数,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院、学科、专业构成情况,统筹分配各学院委员候选人名额,教授和高端人才多的学院适当增加名额。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换届时,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科学技术处处长和研究生院院长,为委员候选人的当然人选。各单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见附件2。
五、资格条件
(一)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196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的委员候选人数一般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3;
(二)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
(四)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以及海外研修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40岁以下者优先;
(六)委员可以连任一届,任期满2届的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名单见附件3);
(七)根据教授治学原则,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外,原则上其他现任校领导不参与推荐。
(八)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工作安排
1.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在考虑本学院学科、专业分布的情况下进行民主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各学院按照学院教授(或研究员)总数的1/3推选教授代表人选;
3.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并在部门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1月8日上午12:00前将材料交至行政楼208办公室,纸质材料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文件夹以“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换届”命名,并发送至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源
联系方式:0516-83262307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附件2:各单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任期满2届委员名单
附件4:第三届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教授代表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