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徐州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

各学院、培养基地:

科研记录是记载和反映研究生科研进程和状况的直形式。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监控与管理,切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督促学生认真、诚信科研经研究决定,现开展 2024-2025 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检查对象

1.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全覆盖;

2.2025年3月拟申请学位的同力人员进行抽查;

检查结果直接反馈给研究生院学位办,检查不合格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参加中期考核。

三、检查内容

参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表》(附件1、附件2)。

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科研记录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取舍,严禁伪造、篡改、隐藏实验数据

2.科研记录的内容通常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目实验调查设计方案、实验 调查时间和地点、实验材料、实验调查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3.科研记录必须使用研究生统一印制带有页码编号的科研记录

4.科研记录应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或挖补;如有缺、页,应详细说明原因每页不得留有大量空白。

5.每次研究记录完成后,应由研究负责人和记录人在记后签名和完成记录时间

6.课题负责人或导师要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定期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和检查日期,一般2个月为宜。

四、检查程序

1.2024年11月30日前,以各学院、培养基地为单位,制定本单位科研记录检查细则,可包含导师自查、学科全覆盖和学院抽查等不同形式检查环节,并提交《2024-2025 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总结表》(附件3)和《2024-2025 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汇总表》(附件4);

2.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检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检,重点抽检科研记录检查不合格学生。

  请各单位 2024 年12月5日将附件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b866@163.com ,邮件以“二级培养单位名称+科研记录检查”命名;纸质版(需分管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215。

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309。

附件1: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表

附件3:2024-2025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总结表

附件4:2024-2025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