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教育过程和教育管理工作的督导,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现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5号)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新一届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库成员。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1. 专家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严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研究生导师,高级职称,具有研究生带教经历,能够合理调配时间,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2. 推荐人数要求
(1)根据研究生培养规模测算推荐人数总量,第一临床医学院推荐人数为不少于15人,基础医学院、麻醉学院、药学院推荐人数为不少于10人,其他学院推荐人数为不少于5人;培养基地推荐人数为不少于3人。原则上,各单位45岁及以下人选不少于20%。
二、督导专家岗位职责
1. 常规督导
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对招生环节、课程教学、课程考试、开题报告、中期考试、实践训练、预答辩和答辩、论文质量、导师管理等进行督查,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2. 专项督导
针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和参考建议。
四、选聘程序及专家上岗
1. 培养单位推荐:4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报送至研究生院(邮箱xyyjsxw@126.com)。
2. 研究生院审核并聘任:4月30日前,研究生院对推荐名单进行形式审查,并将聘任名单公示一周。无疑议后,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3. 专家上岗:5月1日起,按照研究生院工作安排,开展各项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原则上每位专家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督导任务。
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库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督导库成员推荐工作。
联系人:程老师 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附件: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