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落实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选树品学兼优、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深耕学术、追求卓越,涵养优良学术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本活动由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部)主办,药学院承办。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活动。
2.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被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术之星的评选。
4.坚持以科学研究与学术质量为导向,优先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的研究生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开题或中期考核等级为优秀。
5.凡已获得过“研究生学术之星”称号的同学此次不再参评。
三、培养单位初评名额分配
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2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可推荐1人;在2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可推荐2人;在4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可推荐4人;在100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最多可推荐8人。各培养单位初评时,须优先推荐有高质量论文及高水平学术成果的候选人,确保推荐对象的学术标杆性。
四、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
五、评选流程
采取个人申报方式,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报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个人申报与导师审核阶段(即日起至2026-4-10)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并请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附件2 、附件3的电子版、签字扫描版,同时把参评成果的书面支撑材料转为PDF文件,并按照成果名称重命名,打包为“支撑材料压缩包”交至各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评选推荐阶段(2026-4-11至2026-4-17)
各培养单位依据评选标准(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和评分,在单位内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名额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部),附件2、附件3、附件4均需加盖学院公章,并把三个附件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版和“支撑材料压缩包”打包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邮件以“*****学院/校外培养基地学术之星评选结果”命名)。
3.专家初评阶段(2026-4-20至2026-4-24)
研究生院(部)委托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初评,选出15名候选人进入公开答辩环节。(如因研究课题的保密性申请材料不适合公开,申请人须提前说明)
4.现场答辩阶段(2026年5月20日左右)
每名候选人公开答辩时间控制在6分钟,其中PPT汇报3分钟,提问答辩3分钟。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学术材料及答辩表现进行打分,答辩得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若候选人不参加现场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5.总分计算
总分(满分200分)=专家初审得分(100分)+现场答辩得分(100分)。
六、表彰与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研究生学术之星”十名,其他五名候选人列为提名奖。
七、注意事项
1. 本次评选只参考学制内正式见刊,并于本通知发布日期前获得的学术成果和授权专利等。论文第一作者及主要通讯作者单位(论文知识产权单位)须为徐州医科大学或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2.申请者须如实提供各种材料。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荣誉奖励,不得再参加学术之星的评选。
3.学位论文盲审或查重不合格者,均予以自动退出。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工作。
八、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3293
承办单位:药学院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257
研究生院(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