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基地:
2025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8月10日入学报到,请协调各学科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导师带教
(一)带教条件
请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3〕7号)文件要求(附件1),确定导师带教名单(包括一导、二导)。研究生第一导师作为培养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科研训练和培养质量,对研究生的全过程培养起主导作用。
特别强调:申请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具有我校硕导资格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少数特殊情况由相关学位点申请,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导师信息情况表》(附件5),经学院或培养基地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带教;
2.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3年带教研究生论文盲审出现“不同意答辩”结论的,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3〕10号)(附件3)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细则》(徐医大研字〔2023〕9号)(附件4)执行;
3.原则上应具有辅助带教研究生的经历,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讲授本专业必修课程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课程或选修课程,无教学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4.无学术不端行为;
5.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其所在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二)研究生名额分配要求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行研究生与导师间的双向选择;
2.严格落实2025年研究生指标分配时确定的各学科专项计划;
3.学科对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的导师应优先保障。对近3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于9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5级研究生导师带教统计名单》(附件5)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jspyb866@163.com,文件名以各培养单位命名(例:2025级药学院研究生导师带教情况汇总表),并导入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6。
二、组织研究生上课
(一)培养计划审核
学院负责老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参照操作流程(附件7)在9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审核。
(二)研究生上课安排
2025级临床、口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暑期上课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28日。公共必修课暑期线下模式授课;专业必修课线下+线上模式,暑期完成第一次授课,其余课程第一学期周末超星直播+线下(原则上,附属医院规培学生线下上课,其他基地统一教室用超星转播在线观看);专业选修课(根据自己的培养方案确定)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周末/晚上线上+线下形式授课,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为方便学生和任课老师交流,每一位学生均需要注册超星平台,详细步骤详见附件8。
三、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进度表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组织导师帮助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进度表(系统填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具体操作规范见附件6-7),并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83262309。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0〕4号)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3〕10号)
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2023〕9号)
附件4:2025级研究生导师带教情况汇总表
附件5:徐州医科大学导师信息情况表(特殊情况填写)
附件6:学院系统导入导师带教操作流程
附件7: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进度审核流程(导师、学院端)
附件8:超星学习通建课操作流程(教师端)
附件9:课程表
附件10:学生分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