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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2024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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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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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现将组织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重修申请对象

2023、2024级及之前相关课程成绩不合格(即未获得学分)的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研究生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课程成绩,根据2025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任务(附件1),申请重修课程后,学院管理老师审核通过(流程详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

9月2日至9月7。2025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的上课时间安排为9月8开始(开学第二周)。

四、注意事项

因培养方案调整,今年没有开设的课程(如医学论文写作)以及无法选择重修但是未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在60-69分之间的),请各学院将这部分学生情况统计之后发给研究生院培养办马老师(附件3)。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