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基地、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的管理,确保立项课题建设进度与完成质量,推动课题研究成果的凝练和总结,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10 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3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重点和一般课题,参加此次结题验收;
2.2023年立项的校级教改课题,参加此次结题验收;
3.其他应于2023年结题但申请延期的校级教改课题,参加此次结题验收;
4.2023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重大课题,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参加此次中期检查;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校级课题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4,省级课题填写,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对课题建设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结题项目附相关成果等支撑材料(附件5),于11月4日前将《中期检查表》或《结题报告书》、相关成果等支撑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课题负责人准备PPT汇报,时长不超过6分钟,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结果处理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2.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将撤消该课题的立项资格;
3.被撤销的课题,将视情况终止或追回课题经费;
四、工作要求
1.课题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是课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课题能否按期完成预定目标的重要保证,请各单位和各课题组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确保课题顺利完成。
2.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课题、未按要求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课题,视作放弃该课题的立项建设资格,由课题管理单位给出课题建设意见,报学校审批。
3.课题在研究期间出现变更事项,或因特殊原因预延期结题需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6),经课题所在单位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执行。课题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材料报送
1.《中期检查表》或《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5份、相关成果等支撑材料1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15),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每项课题命名规则为“课题负责人+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yjspyb866@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0516-83262309。
附件1: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校级课题填写)
附件4: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省级课题填写)
附件5:学校教研项目结题验收支撑材料装订要求
附件6: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变更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