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省硕士学位论文补充抽检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2】29号)文件要求,现对全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授予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力)的毕业生进行论文抽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论文名单
省抽检论文名单见附件1-1、1-2。
二、抽检论文报送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 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我校盲审版学位论文格式,参见附件2、3。
2. 论文内容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字样均需使用***字符号代替隐去的文字。
(1)页眉、页脚处隐去“徐州医科大学”字样。
(2)搜索全文是否有“徐州医科大学”,有则隐去。
(3)搜索全文是否有导师姓名或学生姓名等,有则隐去。
(4)特别注意原创性声明、致谢、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等内容,务必将学校、导师、作者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3. 每篇送检论文统一按以下口径填写论文报送清单(详见附件4):
(1)培养单位名称:徐州医科大学
(2)培养单位代码:10313
(3)论文编号:见附件1
(4)论文研究方向:用关键词填写论文的研究方向,以方便精准选配论文评议专家
(5)论文题目:请据实填写,不得简略。
(6)是否经学术行为审查(是1、否2):填写1
(7)是否接受学校盲审(是1、否2):填写1
(8)是否全日制(是1或否2):全日制填1,非全日制(同等学力)填2
4. 学位论文须与授予学位时的存档版本一致,禁止弄虚作假和修改论文。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 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以“论文编号”命名,由各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xyyjsxw@126.com。
2. 抽检论文报送清单:附件4(电子版)。
3. 报送截止时间:11月27日(下周日)。
四、其他说明
对于省论文抽检结果,学校将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字【2018】8号)文件,对毕业生、导师、学科及学院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程老师 臧老师(主校区行政楼206室)
电 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