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规范学位论文全过程监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本年度博士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预答辩二次核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定对象
被抽取的博士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1. 博士生:4月14日(周一)下午14:00,主校区行政楼203
2. 同等学力人员:4月15日(周二)下午14:00,主校区行政楼103、203会议室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准备
1. 预答辩前提交材料:至少提前一天,将学位论文pdf版+预答辩PPT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yyjsxw@126.com。
2. 预答辩现场提交材料:纸质版学位论文(3份,1份/专家,无需胶装)、《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3份,1份/专家)、《预答辩质量评议表》(1份)。
3. 以上所提交材料均需进行匿名处理(隐去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其中,《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与《预答辩质量评议表》只填写专业与论文题目。
(二)考核流程
1. 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预答辩抽签;
2. 按抽签顺序进行预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人;
3. 专家提问,填写预答辩意见表,并进行无记名投票。
(三)结果录入
1. 考核结束一周内,需完成研究生服务系统内的预答辩考核结果输入工作。
2. 导师及培养单位管理人员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存入学位档案袋。
四、考核结果处理
本次考核成绩为预答辩的最终结果。通过者,进入后续培养环节;不通过者,须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论文不少于6个月。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