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0/4331.htm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毕业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我校相关学位管理规定,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中期考核材料审核(3月7日前)
各单位参照附件1、2审核拟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预答辩环节前的各项学位档案纸质版材料(博士审查附件1第1~8项,硕士审查附件2第1~5项),确保各项材料完备。
二、毕业申请及审核(3月14日前)
1. 毕业申请条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中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通过开题和中期考核;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临床/社会实践、教学工作量等其它要求。
博士生另须完成相应学术活动和读书报告。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另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2. 核对/完善数据,提交“毕业申请”:毕业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端登录”(以下简称“系统”)—“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核对/完善数据—“毕业与学位”—“毕业申请”—导师和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3. 培养单位报送“毕业申请”:培养单位完成毕业申请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导出毕业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通过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获得参加本次论文预答辩、查重、盲审等资格。逾期未完成者,视为2025年上半年不申请毕业和学位。
注:应于2025年上半年毕业、但因故需延期者,请登录系统— “毕业与学位”—“延期毕业申请”准确填写拟延长时长—导师和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三、预答辩及论文修改(3月15日-4月15日)
博士生预答辩由研究生院统筹分组并进行末位二次预答辩,硕士生预答辩由所属培养单位或学科组织。
预答辩包括学位论文预评审和预答辩2个环节。
1. 预答辩申请及审核(3月15日-4月10日)
毕业生应于预答辩前5天通过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毕业生提前备齐预答辩以下所需材料:系统内自行打印《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1份/专家、《预答辩质量评议表》(含预答辩记录)一式1份。
2. 预答辩及论文修改(3月15日-4月15日)
(1)预答辩应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0.htm )规定,完成预评审、预答辩、实验记录本检查等程序。
(2)通过预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在学位论文查重前,携带《预答辩后论文修改认定书》、学位论文修改版、《预评审意见表》及《预答辩质量评议表》经导师审核并签字。
3. 预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预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
注:请务必留足预答辩后论文进一步修改的时间。
四、查重及盲审程序(4月15日-5月15日)
学位论文综述应为中文版本;原则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含综述、参考文献等)总字数在3万字/2万字左右。
1. 论文上传及审核
(1)毕业生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填写此界面数据(其中自评字数(含字符)≤800字,否则文字无法显示完整)——同步上传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上传后,务必点击下载,确保两个版本均已上传),等待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
(2)4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审核毕业生所提交的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2. 查重及盲审版论文要求
(1)查重说明(word版)
查重版学位论文无需盲审处理(只需把整本论文中的 “论文独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论文审阅认定书”三部分内容删除掉)。
查重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2.htm )。
(2)盲审说明(pdf版)
通过学位论文查重者,自动进入学位论文盲审阶段。
盲审版学位论文必须全文隐去学校名称、校标、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以及正文中可以了解申请人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内容用“***”代替。查重版学位论文格式参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67.htm 。(请毕业生务必按照此格式要求做盲审处理,以便专家公平公正评审。)
盲审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0.htm )。
(3)其他说明
报送的查重版、盲审版学位论文均需经导师审核同意,且两者内容应保持一致;学位论文查重及盲审均通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五、学术成果报送及初审(5月8日-5月15日)
1. 毕业生登录系统—“科研管理”—录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已授权的专利、已获奖项)并上传电子版(1篇/人)—导师审核。
(1)所上传的成果须于纸质证明材料保持一致:含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封底,且导师应在全文首页右上方处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25年博/硕士学位”并签名。
(2)如学术成果已录用但暂未见刊,应提供当前录用证明和导师签字保证材料,同时,将所有材料上传系统。系统中暂未知的卷、期、页等数据用“待定”代替。
2. 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将毕业生系统中上传的学术成果和报送的纸质版一一对照审核。
六、答辩及论文修改(5月31日前)
1. 答辩申请
(1)毕业生填报申请:
毕业生应在正式答辩前一周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
(2)答辩材料领取:
已在“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者,可以学科为单位填写申请,至所属单位领取以下答辩所需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表决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硕士学位审批书》(此书1式2份)。
各表格填写说明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32.htm 。
2. 答辩组织
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9.htm )执行。
3. 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
通过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70.htm )。
4. 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
七、学位申请及学术成果复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
1. 学位申请条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提供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术成果。
另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学位申请:5月31日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登录系统“学位申请”,选择申请学位所满足的条件(如:发表文章、专利、获奖、免于提交学术成果),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注:免于提交学术成果,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导师签字)。如:导师发表的高质量论文、论文盲审≥90分的评阅书或高层次人才首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3. 学术成果复审:各培养单位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对毕业生学术成果再次审核。
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八、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6月15日前)
各培养单位按程序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培养基地无需组织),登录“教师端登录”—录入讨论结果。
九、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下旬)
十、完备学位材料(6月17日-6月30日)
1. 获授学位者,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进行“授予数据核对”,打印并签字确认。
2. 学位论文上报
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向图书馆、档案馆及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学位论文,所有电子版论文必须与存档纸质版论文保持一致,且论文须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学位论文封面及论文格式编排(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5.htm )。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3. 其他学位材料整理
各培养单位仔细整理毕业生学位档案,按要求邮寄人事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工作(6月底、7月初)
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二级培养单位统一领取并发放。发放前,应确保学位档案齐全,并收集毕业生“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表”、“离校通知单”等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地 址:主校区行政楼206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
1. 硕士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2. 博士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