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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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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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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0/4331.htm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毕业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我校相关学位管理规定,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中期考核材料审核(37日前)

各单位参照附件12审核拟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预答辩环节前的各项学位档案纸质版材料(博士审查附件11~8项,硕士审查附件21~5项),确保各项材料完备。

二、毕业申请及审核(314日前)

1. 毕业申请条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中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通过开题和中期考核;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临床/社会实践、教学工作量等其它要求。

博士生另须完成相应学术活动和读书报告。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另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2. 核对/完善数据,提交毕业申请:毕业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端登录(以下简称系统—“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核对/完善数据—“毕业与学位”—“毕业申请—导师和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3. 培养单位报送毕业申请:培养单位完成毕业申请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导出毕业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通过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获得参加本次论文预答辩、查重、盲审等资格。逾期未完成者,视为2025年上半年不申请毕业和学位。

注:应于2025年上半年毕业、但因故需延期者,请登录系统— “毕业与学位”—“延期毕业申请准确填写拟延长时长—导师和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三、预答辩及论文修改(315-415日)

博士生预答辩由研究生院统筹分组并进行末位二次预答辩,硕士生预答辩由所属培养单位或学科组织。

预答辩包括学位论文预评审和预答辩2个环节。

1. 预答辩申请及审核(315-410日)

毕业生应于预答辩前5天通过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毕业生提前备齐预答辩以下所需材料:系统内自行打印《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1/专家、《预答辩质量评议表》(含预答辩记录)1份。

2. 预答辩及论文修改(315-415日)

1)预答辩应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0.htm )规定,完成预评审、预答辩、实验记录本检查等程序。

2)通过预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在学位论文查重前,携带《预答辩后论文修改认定书》、学位论文修改版、《预评审意见表》及《预答辩质量评议表》经导师审核并签字。

3. 预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预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

注:请务必留足预答辩后论文进一步修改的时间。

四、查重及盲审程序(415-515日)

学位论文综述应为中文版本;原则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含综述、参考文献等)总字数在3万字/2万字左右。

1. 论文上传及审核

1)毕业生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填写此界面数据(其中自评字数(含字符)≤800字,否则文字无法显示完整)——同步上传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上传后,务必点击下载,确保两个版本均已上传),等待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

2415日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审核毕业生所提交的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2. 查重及盲审版论文要求

1)查重说明(word版)

查重版学位论文无需盲审处理(只需把整本论文中的 论文独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论文审阅认定书三部分内容删除掉)。

查重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2.htm )。

2)盲审说明(pdf版)

通过学位论文查重者,自动进入学位论文盲审阶段。

盲审版学位论文必须全文隐去学校名称、校标、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以及正文中可以了解申请人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内容用“***”代替。查重版学位论文格式参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67.htm 。(请毕业生务必按照此格式要求做盲审处理,以便专家公平公正评审。)

盲审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0.htm )。

3)其他说明

报送的查重版、盲审版学位论文均需经导师审核同意,且两者内容应保持一致;学位论文查重及盲审均通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五、学术成果报送及初审(58-515日)

1. 毕业生登录系统—“科研管理”—录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已授权的专利、已获奖项)并上传电子版(1/人)导师审核。

1)所上传的成果须于纸质证明材料保持一致:含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封底,且导师应在全文首页右上方处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25年博/硕士学位并签名。

2如学术成果已录用但暂未见刊,应提供当前录用证明和导师签字保证材料,同时,将所有材料上传系统。系统中暂未知的卷、期、页等数据用待定代替。

2. 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将毕业生系统中上传的学术成果和报送的纸质版一一对照审核。

六、答辩及论文修改(531日前)

1. 答辩申请

1)毕业生填报申请:

毕业生应在正式答辩前一周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

2)答辩材料领取:

已在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者,可以学科为单位填写申请,至所属单位领取以下答辩所需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表决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硕士学位审批书》(此书12份)。

各表格填写说明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32.htm

2. 答辩组织

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9.htm )执行。

3. 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

通过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70.htm )。

4. 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

七、学位申请及学术成果复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

1. 学位申请条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提供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术成果。

另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学位申请:531日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登录系统学位申请,选择申请学位所满足的条件(如:发表文章、专利、获奖、免于提交学术成果),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注:免于提交学术成果,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导师签字)。如:导师发表的高质量论文、论文盲审≥90分的评阅书或高层次人才首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3. 学术成果复审:各培养单位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对毕业生学术成果再次审核。

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八、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615日前)

各培养单位按程序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培养基地无需组织),登录教师端登录”—录入讨论结果。

九、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下旬)

十、完备学位材料(617-630日)

1. 获授学位者,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进行授予数据核对,打印并签字确认。

2. 学位论文上报

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向图书馆、档案馆及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学位论文,所有电子版论文必须与存档纸质版论文保持一致,且论文须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学位论文封面及论文格式编排(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5.htm )。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3. 其他学位材料整理

各培养单位仔细整理毕业生学位档案,按要求邮寄人事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工作(6月底、7月初)

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二级培养单位统一领取并发放。发放前,应确保学位档案齐全,并收集毕业生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表离校通知单等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话:0516-83262306

址:主校区行政楼206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

      1. 硕士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2. 博士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