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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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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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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校外培养基地: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会捐赠奖学金种类、参评范围及奖励金额

(一)万邦医药奖学金

参评范围及奖励金额: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共4人,每人5000元。

(二)扬子江药业奖学金

参评范围及奖励金额: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共6人,每人5000元。

(三)恒瑞医药奖学金

参评范围及奖励金额: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共8人,每人5000元。

(四)恩华药业奖学金

参评范围及奖励金额: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共8人,每人5000元。

(五)豪森药业科研创新奖学金

参评范围及奖励金额: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共20人,每人1000元。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二)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三)参评学生应在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或在科研创新、学术实践、境外学习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四)参评豪森药业科研创新奖学金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且产生广泛的学术影响;

2.第一作者形成高水平学术论文并受邀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做主旨报告;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5.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

6.本学科国际学术竞赛中获得奖项或在本学科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最高等级奖;

7.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8.得其他与上述成果同等水平或影响力的科研创新成果。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参评

(一)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二)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奖学金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五)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六)处于休学期或延期毕业者;

(七)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者;

(八)其它经评审不宜参评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可以参照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流程和评选标准;

(二)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三)学生本人申报,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后确定初选名单(各项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正式名单,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统一发放奖金;

(六)学生获奖后如被发现不符合参评资格的,应撤销其奖励并追回当年奖金及证书;

(七)学生对个人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决定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公布初评结果或撤销决定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5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工作要求

(一)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单位捐赠资金设立,体现了社会单位对我校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对我校学生的关爱,请各学院(培养基地)本着对捐赠单位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选程序。

(二)社会奖学金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培养基地)要统筹规划、认真处理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各学院(培养基地)要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和学风建设紧密结合,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宣传典型,鼓励学生勇于拼搏,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注意:所有证明材料均应为学制内取得,论文发表、奖项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再次申请该奖项,其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各学院(培养基地)于11月12日17:00前将电子和纸质材料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只接收学院统一报送,不接收学生个人材料报送)。

1.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2020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

2.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报表》

3.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2020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提醒:上述材料须完整报送,材料不全者,将被取消资格;电子材料汇总全部采用压缩文件,名称为:学院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学院+张老师+13888668688”)

    联系人:崔老师 

研究生院 党委研工部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