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外培养基地:
为大力弘扬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发现和树立研究生身边的学术典型,展现研究生朝气蓬勃的科研活力与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活动。
2.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
3. 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被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参加学术之星的评选。
4. 凡已获得“研究生学术之星”称号的研究生此次不再参评。
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1.申请人于6月16日提交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及成果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同时提交参评的书面支撑材料至各学院及校外培养基地。
2. 各学院及校外培养基地依据评选标准(附件2)对报名材料进行整理和评分,并将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6月24日将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dygb@163.com(邮件以“***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命名),纸质版由各学院及校外培养基地盖章后交到主校区行政楼211办公室,同时报送所有申请人参评的书面支撑材料。
六、表彰与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第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十名及“学术之星提名奖”二十名,学校为获奖的研究生颁发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宣传。
七、组织要求
各学院及校外培养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的评选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充分动员研究生参与评选,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组织推荐工作。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