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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聘期期满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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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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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导师岗位职责,完善导师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现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文件,开展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导师执行聘期制,聘期为5年。本次考核对象为2019年新晋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类型

1. 带教考核类: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有研究生带教任务的导师。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科学研究、育人成效等。名单见附件1。

2. 资格考核类。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没有研究生带教任务的导师。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年度任务与信息更新情况等。名单见附件1。

3. 免考核类。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已退休导师,获国家重大重点课题、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奖励的导师,获校级及以上优硕优博论文的指导导师,获校级及以上“十佳导师”(含提名奖)的导师,给予免考核资格。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结果应用

对因不履行导师岗位职责,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研究生培养存在重大事故,或连续2年不进行导师服务系统更新,或与所在学院或学科失去联系以及解除合作,或其他培养单位认为不适宜续聘情况者,则聘期期满不再续聘。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 11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以下步骤。具体时间节点自行安排。

(1)导师完成本年度服务系统数据更新。其中,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民族、职称、学历学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所属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等数据,均需准确填写(操作说明见附件2)。

(2)导师填写聘期期满考核表(附件1),经所在学位点初次考核后,报所属培养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2. 12月15日前,各单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医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单独发放)

3. 12月底前,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会议通过的拟续聘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发放新一轮导师资格聘书。


联系人:程老师  臧老师

联系方式:0516-83262306,xyyjsxw@126.com


附件:

1. 期满考核表

2. 导师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