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徐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徐医办[2015]37号)、《徐州医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徐医大字[2024]135号)相关规定,将对2023级第二阶段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学业预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人员类型
2023年进入我校学位论文阶段的第二阶段学员(含2023年重新缴费报名后,再次进入第二阶段的学员),2026年底为获得硕士学位的最终期限。
二、后续工作安排
请尽快与所属学院及学科联系,提前做好学位申请准备工作。2026年,共有2次学位申请受理时间,分别为3月份、9月份。
三、特别提醒
1. 以上被预警人员,如在2026年12月底未获得硕士学位,将被终止我校学位申请资格。
2. 提出学位申请时,应确保开题报告通过时间不少于1年;全国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简称“国考”)成绩合格,且能够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成绩有效期单独认定;提供符合学术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已见刊或有清样;发明专利已授权)。详见通知https://yjs.xzhmu.edu.cn/info/1278/7027.htm。
四、咨询方式
程老师、臧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6年1月9日
相关链接:
1.《徐州医科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https://yjs.xzhmu.edu.cn/info/1279/6640.htm
2. 《关于做好2026年6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https://yjs.xzhmu.edu.cn/info/1278/70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