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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6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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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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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申请人:

根据我校相关学位管理规定,现开展20266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研究生提出毕业申请的条件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中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通过开题和中期考核;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临床/社会实践、教学工作量等其它要求。

博士生另须完成相应学术活动和读书报告。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另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通过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获得参加本次论文预答辩、查重、盲审等资格。

(二)全日制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的条件

满足毕业条件;提供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另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三)同等学力人员提出学位申请的条件

1. 申请学位总年限未超过我校规定,且通过开题报告时间间隔不少于1(其中,2025年及以后新进人员应通过中期考核)

2.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通过我校学位课程考核,并获得规定学分;

3.全国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简称“国考”)成绩合格,且能够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成绩有效期单独认定(其中,2025年及以后新进人员国考成绩应在6年有效期内);

4. 提供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如,学术论文(已见刊或已排出清样)、发明专利(已有授权证书),详细要求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79/6640.htm

5.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另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以上材料通过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获得参加本次论文预答辩、查重、盲审等资格。

三、申请及资格审核(33~310日)

以下程序逾期未完成者,视为2026年上半年不申请毕业或学位。

1.研究生服务系统内提交毕业及学位申请:两类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服务系统—“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核对/完善数据—“毕业与学位申请”—导师和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导出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审核学术成果:同等学力人员准备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经导师签署意见(导师在学术成果首页右上方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26年硕士学位”并签名)后,完成以下操作:

1)将导师签字后的全套成果扫描后上传至研究生服务系统—“科研管理”—“学生发表论文审核”中;

2)将导师签字后的全套成果报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者,由培养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复核。

提醒:①已见刊的中文文章应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首末页和封底;②有清样的学术文章应提供录用证明、目录、清样全文、缴费发票;③发明专利应提供授权证书;④SCI论文应附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证明(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3.htm,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应报送材料不完整者,视为学术成果不满足学位要求。

四、预答辩(48日前)及论文修改(412日前)

预答辩包括学位论文预评审和预答辩2个环节;各培养单位应为学生留足预答辩后进一步修改论文的时间。

1. 预答辩组织

博士生预答辩由研究生院统筹分组并进行末位二次预答辩;硕士生预答辩由所属培养单位或学科组织;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将末位5%人员报研究生院(不足1人的,按1人报送),已备开展二次核定工作

预答辩不通过者,至少延期半年。

2. 预答辩流程

1)预答辩申请应于预答辩前3天通过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备齐以下所需材料:系统内自行打印《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1/专家、《预答辩质量评议表》(含预答辩记录)1份。

2)各单位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0.htm )规定,完成预评审、预答辩、实验记录本检查等程序。

3)申请人应在预答辩通过后的2日内,通过系统录入预答辩结果。

3. 预答辩后论文修改

通过预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在学位论文查重前,携带《预答辩后论文修改认定书》、学位论文修改版、《预评审意见表》及《预答辩质量评议表》经导师审核并签字。

五、查重及盲审程序(413-515日)

学位论文综述应为中文版本;原则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含综述、参考文献等)总字数在3万字/2万字左右。

1. 论文上传及审核

1)申请人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填写此界面数据(其中自评字数(含字符)≤800字,否则文字无法显示完整,影响专家评阅,请自行核对)——同步上传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上传后,务必点击下载,确保两个版本均已上传)。

2414日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审核毕业生所提交的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2. 查重及盲审版论文要求

1)查重说明(word版)

查重版学位论文无需盲审处理(只需把整本论文中的 论文独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论文审阅认定书三部分内容删除掉)。

2)盲审说明(pdf版)

通过学位论文查重者,自动进入学位论文盲审阶段。

盲审版学位论文必须全文隐去学校名称、校标、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以及正文中可以了解申请人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内容用“***”代替。盲审版学位论文格式参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67.htm 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5/5076.htm。(申请人务必按照此格式要求做盲审处理,以便专家公平公正评审。)

3)其他说明

报送的查重版、盲审版学位论文均需经导师审核同意,且两者内容应保持一致。

3. 查重及盲审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查重及盲审均通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1)查重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2.htm )。

2)盲审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0.htm )。

六、学术成果报送及初审(仅针对全日制研究生,58-515日)

1. 申请人准备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已授权的专利、已获奖项等),经导师签署意见(导师在学术成果首页右上方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26年博士/硕士学位”并签名)后,完成以下操作:

1)将导师签字后的全套成果扫描后上传至研究生服务系统—“科研管理”—“学生发表论文审核”等所属模块中;

2)将导师签字后的全套成果报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者,由培养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复核。

提醒:①已见刊的中文文章应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首末页和封底;②有清样的文章应提供录用证明、目录、清样全文、缴费发票;③仅录用的文章,应提供当前录用证明、终版全文,系统中暂未知的卷、期、页等用“待定”代替;④发明专利应提供授权证书;⑤SCI论文应附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证明(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3.htm,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应报送材料不完整者,视为学术成果不满足学位要求。

2. 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将毕业生系统中上传的学术成果和报送的纸质版一一对照审核。

七、答辩及论文修改(63日前)

1. 答辩申请

1)填报申请:应在正式答辩前3天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

2)答辩材料领取:已在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者,可以学科为单位填写申请,至所属单位领取以下答辩所需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表决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学位审批书》(此书12份)。

各表格填写说明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32.htm

2. 答辩组织

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9.htm )执行。

申请人应在答辩通过后的2日内,通过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3. 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

通过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70.htm )。

4. 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

八、学位申请及学术成果复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

1. 65日前,申请人登录系统学位申请及学术成果确认,选择申请学位所满足的条件(如:发表文章、专利、盲审成绩≥90分等),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2.学术成果复审:各培养单位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对所有申请人所提交的纸质版学术成果、服务系统内所报送的学术成果进行对照审核,确保材料一致、完整。

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九、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615日前)

各培养单位按程序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培养基地无需组织),登录教师端登录”—录入讨论结果。

十、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底)

十一、完备学位材料(71-710

1. 学位论文上报

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档案馆、图书馆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学位论文,所有电子版论文必须与存档纸质版论文保持一致。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2. 其他学位材料整理

各培养单位仔细整理全部学位档案(附件),按要求邮寄人事档案。具体要求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6403.htm

十二、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6月底或7月初)

由二级培养单位统一领取并发放。发放前,应确保学位档案齐全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话:0516-83262306

址:主校区行政楼206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618


其他相关工作链接:

1. 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0/4331.htm

2. 学术成果要求:

1)全日制研究生: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1.htm

2)同等学力人员: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6641.htm

3. 期刊目录: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7.htm

4. 答辩公告:https://yjs.xzhmu.edu.cn/xw/dbgg.htm

5. 档案管理: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64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