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申请人:
根据我校相关学位管理规定,现开展2026年6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研究生提出毕业申请的条件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中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通过开题和中期考核;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临床/社会实践、教学工作量等其它要求。
博士生另须完成相应学术活动和读书报告。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另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通过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获得参加本次论文预答辩、查重、盲审等资格。
(二)全日制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的条件
满足毕业条件;提供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另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三)同等学力人员提出学位申请的条件
1. 申请学位总年限未超过我校规定,且通过开题报告时间间隔不少于1年(其中,2025年及以后新进人员应通过中期考核);
2.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通过我校学位课程考核,并获得规定学分;
3.全国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简称“国考”)成绩合格,且能够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成绩有效期单独认定(其中,2025年及以后新进人员国考成绩应在6年有效期内);
4. 提供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如,学术论文(已见刊或已排出清样)、发明专利(已有授权证书),详细要求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79/6640.htm ;
5.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另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以上材料通过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获得参加本次论文预答辩、查重、盲审等资格。
三、申请及资格审核(3月3日~3月10日)
以下程序逾期未完成者,视为2026年上半年不申请毕业或学位。
1.研究生服务系统内提交毕业及学位申请:两类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服务系统—“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核对/完善数据—“毕业与学位申请”—导师和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导出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审核学术成果:同等学力人员准备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经导师签署意见(导师在学术成果首页右上方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26年硕士学位”并签名)后,完成以下操作:
(1)将导师签字后的全套成果扫描后上传至研究生服务系统—“科研管理”—“学生发表论文审核”中;
(2)将导师签字后的全套成果报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者,由培养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复核。
提醒:①已见刊的中文文章应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首末页和封底;②有清样的学术文章应提供录用证明、目录、清样全文、缴费发票;③发明专利应提供授权证书;④SCI论文应附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证明(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3.htm,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应报送材料不完整者,视为学术成果不满足学位要求。
四、预答辩(4月8日前)及论文修改(4月12日前)
预答辩包括学位论文预评审和预答辩2个环节;各培养单位应为学生留足预答辩后进一步修改论文的时间。
1. 预答辩组织
博士生预答辩由研究生院统筹分组并进行末位二次预答辩;硕士生预答辩由所属培养单位或学科组织;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将末位5%人员报研究生院(不足1人的,按1人报送),已备开展二次核定工作。
预答辩不通过者,至少延期半年。
2. 预答辩流程
(1)预答辩申请应于预答辩前3天通过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备齐以下所需材料:系统内自行打印《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1份/专家、《预答辩质量评议表》(含预答辩记录)一式1份。
(2)各单位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0.htm )规定,完成预评审、预答辩、实验记录本检查等程序。
(3)申请人应在预答辩通过后的2日内,通过系统录入预答辩结果。
3. 预答辩后论文修改
通过预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在学位论文查重前,携带《预答辩后论文修改认定书》、学位论文修改版、《预评审意见表》及《预答辩质量评议表》经导师审核并签字。
五、查重及盲审程序(4月13日-5月15日)
学位论文综述应为中文版本;原则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含综述、参考文献等)总字数在3万字/2万字左右。
1. 论文上传及审核
(1)申请人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填写此界面数据(其中自评字数(含字符)≤800字,否则文字无法显示完整,影响专家评阅,请自行核对)——同步上传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上传后,务必点击下载,确保两个版本均已上传)。
(2)4月14日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审核毕业生所提交的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2. 查重及盲审版论文要求
(1)查重说明(word版)
查重版学位论文无需盲审处理(只需把整本论文中的 “论文独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论文审阅认定书”三部分内容删除掉)。
(2)盲审说明(pdf版)
通过学位论文查重者,自动进入学位论文盲审阶段。
盲审版学位论文必须全文隐去学校名称、校标、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以及正文中可以了解申请人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内容用“***”代替。盲审版学位论文格式参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67.htm 、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5/5076.htm。(申请人务必按照此格式要求做盲审处理,以便专家公平公正评审。)
(3)其他说明
报送的查重版、盲审版学位论文均需经导师审核同意,且两者内容应保持一致。
3. 查重及盲审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查重及盲审均通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1)查重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2.htm )。
(2)盲审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0.htm )。
六、学术成果报送及初审(仅针对全日制研究生,5月8日-5月15日)
1. 申请人准备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已授权的专利、已获奖项等),经导师签署意见(导师在学术成果首页右上方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26年博士/硕士学位”并签名)后,完成以下操作:
(1)将导师签字后的全套成果扫描后上传至研究生服务系统—“科研管理”—“学生发表论文审核”等所属模块中;
(2)将导师签字后的全套成果报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者,由培养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复核。
提醒:①已见刊的中文文章应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首末页和封底;②有清样的文章应提供录用证明、目录、清样全文、缴费发票;③仅录用的文章,应提供当前录用证明、终版全文,系统中暂未知的卷、期、页等用“待定”代替;④发明专利应提供授权证书;⑤SCI论文应附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证明(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3.htm,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应报送材料不完整者,视为学术成果不满足学位要求。
2. 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将毕业生系统中上传的学术成果和报送的纸质版一一对照审核。
七、答辩及论文修改(6月3日前)
1. 答辩申请
(1)填报申请:应在正式答辩前3天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
(2)答辩材料领取:已在“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者,可以学科为单位填写申请,至所属单位领取以下答辩所需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表决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学位审批书》(此书1式2份)。
各表格填写说明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32.htm 。
2. 答辩组织
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9.htm )执行。
申请人应在答辩通过后的2日内,通过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3. 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
通过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70.htm )。
4. 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
八、学位申请及学术成果复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
1. 6月5日前,申请人登录系统“学位申请及学术成果确认”,选择申请学位所满足的条件(如:发表文章、专利、盲审成绩≥90分等),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2.学术成果复审:各培养单位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对所有申请人所提交的纸质版学术成果、服务系统内所报送的学术成果进行对照审核,确保材料一致、完整。
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九、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6月15日前)
各培养单位按程序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培养基地无需组织),登录“教师端登录”—录入讨论结果。
十、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底)
十一、完备学位材料(7月1日-7月10日)
1. 学位论文上报
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档案馆、图书馆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学位论文,所有电子版论文必须与存档纸质版论文保持一致。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2. 其他学位材料整理
各培养单位仔细整理全部学位档案(附件),按要求邮寄人事档案。具体要求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6403.htm 。
十二、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6月底或7月初)
由二级培养单位统一领取并发放。发放前,应确保学位档案齐全。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地 址:主校区行政楼206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6年1月8日
其他相关工作链接:
1. 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0/4331.htm
2. 学术成果要求:
(1)全日制研究生: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1.htm
(2)同等学力人员: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6641.htm
3. 期刊目录: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7.htm
4. 答辩公告:https://yjs.xzhmu.edu.cn/xw/dbgg.htm
5. 档案管理: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64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