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19]16号)相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二、评选条件
1. 论文选题适切,研究水平优异,文本写作规范。详细指标参见附件1。
2. 学位论文校外盲审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
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将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故,各单位要“优中选优”“不搞平均主义”,确保“凡优必推,所推必优”。
三、评选名额
1. 2025届博士毕业生:生物学1人,临床医学2人。各单位推荐数不超过该评选总数。
2. 2025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本学期硕士毕业生总人数的5%。具体推荐限额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
个人及导师在论文答辩前,向所在答辩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学位论文及相关支撑材料。
2. 答辩委员会评议
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整体质量及答辩情况,评议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会”)推荐
(1)博士生学位论文:分委会依据各答辩委员会评议结果,审议推荐名单,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2)硕士生学位论文:分委会根据本学院推荐限额,依据各答辩委员会评议结果,审议并等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需确定推荐优先顺序),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各培养基地按分配限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在本单位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4. 学校评审及公示
各单位所推荐学位论文仅具备优秀推荐资格,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论文进行通讯或会议评审,最终拟定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五、表彰及奖励
1. 对获奖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将分别颁发“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和“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2. 获奖作者奖励标准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000元/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000元/篇。
3. 获奖论文将优先获得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资格。
六、资格取消
对已获批准的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或论文作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有关条例处理。
七、材料报送
个人申请表、推荐汇总表(附件3、4)、学位论文、支撑材料(如有)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邮箱xyyjsxw@126.com)。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联系人:程老师 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附件:
1. 评审指标
2. 推荐限额
3. 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 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