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特发布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答辩要求
1. 原则上,应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或研究生培养基地完成。
2. 正式答辩前,申请人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及盲审,并经导师审阅同意。
3. 接受专家督导
(1)研究生院将选派督导专家至各学位点(基地)开展答辩全程督导,督导覆盖率原则上为100%。督导结果作为学院(学科)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将与招生指标分配、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学位论文抽检比例等挂钩。采取负面清单形式,对不重视、执行不好且不整改学科,将作为学校重点关注学科处理,并根据情况核减招生指标名额。
(2)在答辩现场设置“督导席”,向答辩小组成员介绍督导专家,并配合督导工作。
(3)专家将重点督导答辩工作组织情况,特别是“是否采取即问即答方式”,详细指标见附件。
(4)各校外培养基地应在第一批答辩前(至少提前3天),报送本单位答辩方案,便于学校确定合适的督导方案。
二、答辩程序
(一)答辩准备
1. 答辩申请审核
组织毕业生于正式答辩前一周,通过研究生服务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审核,培养单位管理人员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1/4408.htm)。
注:各单位应仔细审核,确保答辩时间地点准确,便于督导专家前往。
2. 答辩材料领取
已进行答辩公告的,可由培养单位发放以下答辩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表决票-5份》《学位审批书-2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限全日制》《同力审查表-限同力人员》。
各表格填写说明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32.htm 。
3. 学位论文送达
答辩秘书应至少提前2天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或纸质版)提前送达答辩专家。
4. 答辩委员会专家组建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均为高级职称。其中,博士生答辩专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位,且校外专家不少于2位;硕士生答辩专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位,且校外专家不少于1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该生答辩委员会专家。
(二)答辩组织
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9.htm )执行。
1. 博士生答辩时间约30分钟/人,硕士生答辩时间约20分钟/人。
2. 原则上,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分开答辩;若答辩研究生较多,可分组或分时段组织。
3. 答辩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推荐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详细通知见《关于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0/6778.htm )。
(三)答辩结果处理
答辩不通过的,经答辩小组同意,可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重新申请答辩。申请答辩前,学位论文须再次通过预答辩、查重和盲审。
(四)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
通过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答辩专家意见或建议充分修改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70.htm ),并经导师签字确认。
(五)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家督导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