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徐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徐医办[2015]37号)、《徐州医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徐医大字[2024]135号)相关规定,将对部分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学业预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人员类型
1. 第一阶段
2017年、2019年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第一阶段学员,2025年9月为申请进入同等学力第二阶段(学位论文申请阶段)的最终期限。
2. 第二阶段
2022年进入我校学位论文阶段的第二阶段学员,2025年底为获得硕士学位的最终期限。
二、后续工作
1. 第一阶段
请于2025年9月前完成学校所有课程学习和考试,并通过国家统考。学校春季学期课程安排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做好重修申请。
2. 第二阶段
请尽快与所属学院及学科联系,提前做好学位申请准备工作。2025年起,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3、9月份。
提出学位申请时,应确保开题报告通过时间不少于1年;全国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简称“国考”)成绩合格,且能够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成绩有效期单独认定;提供符合学术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已见刊或有清样;发明专利已授权)。详见通知https://yjs.xzhmu.edu.cn/info/1278/6645.htm。
三、注意事项
在预警期限内未如期进入第二阶段或获得学位者,将被终止本轮学习及学位申请资格。
四、咨询方式
第一阶段:王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309
第二阶段:程老师、臧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