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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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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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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0/4331.htm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我校相关学位管理规定,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起,同等学力人员可于3月、9月一年2次提出学位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学位总年限未超过我校规定,且通过开题报告时间间隔不少于1年;

2.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通过我校学位课程考核,并获得规定学分;

3. 全国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简称“国考”)成绩合格,且能够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成绩有效期单独认定;

4. 提供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如,学术论文(已见刊或已排出清样)、发明专利(已有授权证书),详细要求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79/6640.htm

5. 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学位论文查重、盲审、()答辩。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人,另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二、资格审核(315日前)

1. 审核国考成绩: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在线打印成绩证明,由所属培养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审核。

注:如忘记密码或用户名,可点击信息平台“忘记密码?”链接,通过输入相关信息找回。

2. 审核纸质版学术成果:申请人准备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成果,经导师签署意见(导师在学术成果首页右上方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25年硕士学位”并签名)后,报所属单位审核。审核通过者,由研究生院复核。

其中,已见刊的学术文章应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首末页和封底;有清样的学术文章应提供录用证明、目录、清样全文、缴费发票;发明专利应提供授权证书。

3. 审核系统内毕业申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端登录(以下简称系统—“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核对/完善数据—“毕业与学位”—“毕业申请—导师审核—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进入后续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盲审等程序。

三、预答辩及论文修改(315-415日)

预答辩包括学位论文预评审和预答辩2个环节。

1. 申请及预答辩(315-46日)

1)毕业生应于预答辩前5天通过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备齐以下所需材料:系统内自行打印《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表》1/专家、《预答辩质量评议表》(含预答辩记录)1份。

2)各单位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0.htm )规定,完成预评审、预答辩、实验记录本检查等程序。

各单位将每个预答辩小组内的成绩末位人员报研究生院(不足1人的,按1人报送),已备开展预答辩抽查工作。

2. 预答辩抽查(47-413日)

被抽中者应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二次预答辩,最终结果以此为准。预答辩不通过者,至少延期半年。

3. 预答辩后论文修改(415日前)

通过预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在学位论文查重前,携带《预答辩后论文修改认定书》、学位论文修改版、《预评审意见表》及《预答辩质量评议表》经导师审核并签字。

注:请务必留足预答辩后论文进一步修改的时间。

4. 预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预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

四、查重及盲审程序(415-515日)

学位论文综述应为中文版本;原则上,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含综述、参考文献等)总字数在2万字左右。

1. 论文上传及审核

1)申请人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填写此界面数据(其中自评字数(含字符)≤800字,否则文字无法显示完整)——同步上传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上传后,务必点击下载,确保两个版本均已上传),等待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

2415日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审核毕业生所提交的查重及盲审版学位论文。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2. 查重及盲审版论文要求

1)查重说明(word版)

查重版学位论文无需盲审处理(只需把整本论文中的 论文独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论文审阅认定书三部分内容删除掉)。

查重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22.htm )。

2)盲审说明(pdf版)

通过学位论文查重者,自动进入学位论文盲审阶段。

盲审版学位论文必须全文隐去学校名称、校标、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以及正文中可以了解申请人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内容用“***”代替。查重版学位论文格式参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5/5076.htm。(申请人务必按照此格式要求做盲审处理,以便专家公平公正评审,未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导致无法盲审者,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3)其他说明

报送的查重版、盲审版学位论文均需经导师审核同意,且两者内容应保持一致。

3. 论文盲审阶段(415-515日)

学位论文查重及盲审均通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盲审结果处理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0.htm )。

五、答辩及论文修改(531日前)

1. 答辩申请

1)填报申请:应在正式答辩前一周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

2)答辩材料领取:已在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者,可以学科为单位填写申请,至所属单位领取以下答辩所需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表决票》《学位审查表》《硕士学位审批书》(此书12份)。

各表格填写说明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32.htm

2. 答辩组织

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9.htm )执行。

3. 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

通过答辩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修改学位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4/5070.htm )。

4. 答辩材料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

六、学位申请及学术成果复审(学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

1. 录入电子版学术成果:申请人登录系统—“科研管理”—录入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1/人)—导师审核。

注:所上传电子版学术成果为该通知第二条第2小点的扫描件。

2. 提交学位申请:531日前,登录系统学位申请,选择申请学位所满足的条件(如:发表文章、专利),经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3. 学术成果复审:各培养单位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对毕业生学术成果再次审核。

逾期未提交者默认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

七、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615日前)

各培养单位按程序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培养基地无需组织),登录教师端登录”—录入讨论结果。

八、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下旬)

九、完备学位材料(617-630日)

1. 获授学位者,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进行授予数据核对,打印并签字确认。

2. 学位论文上报

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向档案馆及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学位论文,所有电子版论文必须与存档纸质版论文保持一致,且论文须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学位论文封面及论文格式编排(详见https://yjs.xzhmu.edu.cn/info/1285/5076.htm)。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3. 其他学位材料整理

各培养单位仔细整理全部学位档案(附件2),按要求邮寄人事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学位证领取工作(6月底、7月初)

学位证由二级培养单位统一领取并发放。发放前,应确保学位档案齐全,并收集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表等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话:0516-83262306

址:主校区行政楼206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