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本年度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
一、学位照片用途
同等学力人员所提交的电子版学位照片,用于学位证书制作、国家学位数据报送。
二、学位照片采集要求
1. 图片尺寸(像素):宽390、高567
2. 大小:小二寸,≤200K、格式:JPG、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3.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45mm
4.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5. 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得穿着蓝色上衣。
6.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宜化妆。
7. 眼镜:常戴近视眼镜者可以佩戴,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8.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像,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
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图像美颜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例:
三、系统报送
1.登录学生服务系统——个人管理——照片信息核对——从“学籍照片”端口上传新的照片。
2.报送时间:11月15日(周五)24:00前
四、强调说明
1. 照片尺寸、大小等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否则将予以驳回;
2. 不得翻拍现有纸质版照片,否则将予以驳回;
3. 电子学位照片是个人今后学位证书查询和认证的基础,请认真对待,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10月22日